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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巨贪校长的忏悔

2000-04-0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现年已54岁的王延斌花白的头发,惨白的透着寒光的手铐把他那双暴满青筋的手映得更加苍白。据说,那双略有些瘦削的手曾经执了近30年的粉笔,改了数不清的学生的作业,为学校勤工俭学创造了几百万元的财富。然而,也是这双手,却为了一己私利,一次次地与原校长叶烈合谋私分学校的“小金库”,利用各种名目将学生家长望子成龙的血汗钱、学生的补课钱、本应上缴国家财政或用来改善教学环境和购置教学设备的钱占为己有。今年3月2日,抚顺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延斌有期徒刑12年。

3月28日上午,记者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原任抚顺市第六中学副校长的王延斌。他说话的声音很低,低垂着的双眼目光又总是小心地回避着手上亮得怕人的手铐。

“我1970年参加工作,教过物理,也做过班主任。平时在课堂上,我总是告诉我的学生为人要正直,做事要本分。在他们眼里,我也的确是一个正直、朴实并且勤奋的人。可是……”王延斌做了一个深呼吸,长叹了一声后又低下了长满花白头发的头。

“1994年,老叶(叶烈,六中原校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调到六中。起初,因为我是学校的老人儿,又有一定的威望,他就认为我是‘地头蛇’,一直排挤我。我也就只管我的后勤工作,其它的事情一概不介入。1997年8月份,老叶给丈母娘办丧事时出了车祸,学校死了三个英语老师、一个司机。作为主管后勤的校长,在这件事情上我花费了很大的气力,事情办得很圆满,老叶也很感激我,于是我俩的关系就近了许多。也是因此,后来老叶说分‘房补’时,我第一次就分得9万元钱。当时我没敢把钱拿回家,因为这是学校‘小金库’里的钱,见不得光的,群众不知道上级也不知道。可是,人都是有私心杂念的。经过几次分钱后,我的胆子也就大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

“在表面上,我们六中的领导班子是一个比较团结的班子,正副校长、书记和个别中层干部都十分和睦,可是大家都知道,这是在共同利益驱使下,彼此都出卖原则的前提下和谐的。老叶是一个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意见的人,有时作副职的为了保全自己也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原则,更何况还有个人利益的驱动!‘小金库’的存在是大家私欲膨胀的基础,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也让我们觉得人家都这样做,我们这样做也没啥。”

“原本我是一个很要求上进的人。教课时,我备课讲课都特别认真,当领导后,我每天到校都很早,晚上帮助打更老头楼上楼下检查一圈后才回家。我从小是孤儿,我知道我能够有今天的位置,都是党和人民给予的,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他们!可是……我和我的老伴一块下乡,一块回城工作,她也是教师。她常对我说,咱不求大富大贵,人生平安才是福。我的两个未成婚的女儿也都是教师,她们一个和我一样教物理,一个和她母亲一样教语文,然而,我这个曾是她们榜样的父亲如今却沦为了阶下囚,还要让自己的亲人为自己背上名誉的黑锅!”王延斌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捂住了满是泪水的脸。

当得知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时,年过半百的王延斌更是老泪纵横,泪如雨下,“为了加入党组织,我奋斗了很多年,而我却在令人们羡慕的位置上做了让众人唾弃的事。我对不起党的培养,给党的形象抹了黑!那天开庭时,学校的许多老师来看我,可我却不敢去看他们,我曾经蒙蔽了他们啊!”

临走时,他流着老泪一次次地说:“请替我向大家道个歉,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他们对我的信任!如果还有机会,”他抬头看了看窗外,“等我刑满出狱了,就算我爬不动了,我也要再努力一回,争取重新加入党组织!”

新闻背景

抚顺市纪委、监察局和抚顺市反贪局查处的原六中校长叶烈等人结伙贪污公款案成为辽宁省建国以来教育系统首例团伙贪污巨款案:总涉案金额近百万元,涉案人员9人,上至校长,下至普通员工,其中还包括已经退休的原党支部书记。今年3月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伙“校园巨贪”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原校长叶烈有期徒刑16年,原副校长王延斌有期徒刑12年,原总务处主任陈振民有期徒刑12年,原党支部书记、现已退休的王学忠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此外,此案涉案人员原该校会计时长虹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原出纳员尤春娣被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原保管员王玲被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由于其他两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得“房补”款的,且认错态度较好,免予处分。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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